2021年1-2月南京海事法院审判质效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量:7015

现将20211-2月份全院审判质效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1-2月,全院共受理[1]案件1021件,同比(与20201-2月相比,下同)增长294.21%,部门平均受理案件127.63件。其中,连云港法庭254件、执行局229件、海商审判庭155件、海事审判庭111件、苏州法庭93件、南通法庭89件、泰州法庭87件、立案庭[2]3件。(见图表1

图表1:全院各业务部门受理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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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新收[3]案件336件,同比增长112.66%,部门平均新收案件42件。其中,执行局109件、连云港法庭88件、泰州法庭38件、海商审判庭33件、苏州法庭31件、南通法庭29件、海事审判庭7件、立案庭1件。(见图表2

图表2:全院各业务部门新收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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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审执结[4]案件252件,同比增长1226.32%,部门平均审执结案件31.5件。其中,执行局82件、连云港法庭57件、泰州法庭38件、海商审判庭25件、南通法庭24件、苏州法庭16件、海事审判庭9件、立案庭1件。(见图表3

图表3:全院各业务部门审执结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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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未结[5]案件769件,同比增长220.42%,部门平均未结案件96.13件。其中,立案庭2件、泰州法庭49件、南通法庭65件、苏州法庭77件、海事审判庭102件、海商审判庭130件、执行局147件、连云港法庭197件。(见图表4

图表4:全院各业务部门未结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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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涉案标的额总计人民币5.89亿元,同比增长192.65%。其中,审判类涉案标的额4.61亿元,执行类标的额1.28亿元。(见图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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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统计区间内本期新收+旧存的案件数

[2] 立案庭案件:指立案庭承办案件数量,不包括立案数量。

[3] 新收:统计区间内立案的案件数。

[4] 审执结:统计区间内结案的案件数。

[5] 未结:统计结束日期前立案但未结案案件数(统计结束日期当前结案仍算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