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量:5242

8月27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主持会议。

1630315837479343.jpeg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是全省上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经历南京禄口机场聚集性疫情重大考验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顾总结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和今年以来工作,提出今后五年、2035年和到本世纪中叶“六个率先走在前列”的现代化建设目标,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省上下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全会要求,以现代化的理念、标准、思路谋划推进海事法院工作,为江苏扛起“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新的光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奋进新征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省委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迅速在全院范围内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思路举措、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现代化建设目标愿景,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认真落实《南京海事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若干措施》,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江苏在率先建设经济体系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尽快制定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江苏向海发展战略的意见,建立健全内河湖泊海事纠纷处置机制,运用法治力量统筹好江海河湖发展,助力江苏在率先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对标美丽江苏建设目标,落实《长江保护法》,积极探索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主动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助力江苏在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船员、渔民等弱势群体海事司法保障,助力江苏在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助力江苏在率先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加快推进海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发挥派出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海事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江苏在率先建设秩序优良、活力彰显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三是准确把握全会确定的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海事法院下一阶段各项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在线诉讼活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认真落实海事法院年中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目标,强基固本、稳中求进,抓实抓细“精品审判、服务品牌、基础建设、素质提升”四大工程,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创造性办好自己的事、更高标准办好自己的事,扎实推进下一阶段各项工作。要对照年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是紧扣全面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要求,深入推进海事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深刻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教育整顿各项工作,突出政治建设、突出表率作用、突出建章立制,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通过教育整顿,巩固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提升把握政治方向的能力、系统谋划工作的能力、保持战略定力的能力和创造性落实的能力,扎实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争取在新的奋斗征程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