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 服务江苏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量:7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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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海事局承办、南京海事法院协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在镇江顺利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背景下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并讲话。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汝明,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海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李后龙,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省法院民四庭庭长李亚林,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晓,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冰,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等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以及来自高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港航企业、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40余名代表现场参会。其余学会会员及业界同仁共2.09万人在线上观看会议直播。会议开幕式由江苏海事局二级巡视员张奇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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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研究会过去一年在繁荣海商法学理论研究、推进海商法治实践上取得了新发展、新进步,并就研究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强化政治引领中保持正确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刻领悟、自觉落实“两个确立”伟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贯彻到研究会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性,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理念,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江苏智慧。二是深化理论研究,在服务保障大局中体现担当作为。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法基本原则遭遇冲击、多边贸易和争端解决规则重塑调整、跨境平行诉讼频发,给海商法理论研究及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海商法学研究会要在布局涉外法治工作上、参与国际治理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推动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多作贡献;为打造东西双向开放的陆海联动新格局提供更多智力支撑。三是强化自身建设,在服务法治实践中展现工作成效。紧盯建设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研究会目标,健全研究会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创新提升研究会建设水平。深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充分发挥江苏海事律师、涉海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的交流平台,推动海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跨学科、跨专业的交流协作,统筹实务部门和法律研究机构的学科、专业和资源优势,强化国际贸易、外语、外国法、金融等方面能力培训,为江苏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储备更多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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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汝明在致辞中代表江苏海事局对莅临会议的领导、专家表示欢迎,并指出江苏航运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水路开放口岸数、万吨级以上泊位数、亿吨大港数、造船完工量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是最为典型的“江河海一体化”国际海港区。开展海商法学研究,对于保障航运高质量发展、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江苏海事局在省法学会支持下,积极参与海商法学研究会工作,协同推进自贸试验区海运试点和海事监管制度创新,共同构建行政执法与海事司法深度合作机制,联动破解“三无船”治理等难题,向国际海事组织等递交提案26份,为全球海事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朱汝明表示,江苏海事局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协作交流,共同推动海商法学理论和实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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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后龙从紧扣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江苏特色优势,切实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积极开展专题研究,为海商法和海法修订贡献江苏力量;回应形势热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不断扩大研究会影响力;加强涉外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提升队伍专业素质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了海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工作。李后龙对研究会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论述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研究会各项工作中。围绕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开展前瞻性研究,不断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积极提升研究会品牌影响力,加大涉外海事法律青年人才培养,为繁荣我省海商法学研究、推进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而努力。会上发布了2021年度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十件实事:1.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2.协同落实“共抓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3.健全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打造共治共享新格局;4.构建海事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诉源治理升级跃迁;5.打造水上安全治理共同体,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安全畅通;6.推进海事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良好行业氛围;7.搭建“点对点”船舶在线执行查控平台,提升海事纠纷化解智能化水平;8.设立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全力保护民生权益;9.共建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夯实海事司法执法高质量发展基础;10.参与海事海商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分享中国治理经验。上海海事大学教授胡正良,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陆立明,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事政策法规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陈鹏,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发展处处长成海燕,省法院民四庭庭长李亚林,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江苏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顾立刚,分别就海商法修改、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海上交通安全、船员权益保护、国际海事仲裁发展、江苏“一带一路”政策解读、内河航运法律发展、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交通海事新型监管机制等问题作主旨报告,副会长李彬主持。会议还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两大主题展开交流讨论。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海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闵星作会议小结,并对2021年年会优秀论文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