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海法·乘风破浪的2021】2021年,我们一起拍卖处置的船舶
发布时间:2022-01-11 浏览量:7507

作为海事专门法院,对船舶进行处置是我们的专属执行工作。这一年,从我院第一艘船舶拍卖成交的兴奋,到一艘货船经历两次悔拍后才拍卖成交的艰辛;从大家一起出差见证学习交船,到因疫情而探索在线交船方式方法,全体执行干警一起边学、边干、边思考,不断完善我院船舶处置流程规范,学习司法拍卖操作宣传等各项技能,也收获了这一份专属“新年大礼包”。

成绩单

2021年,我院共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船舶11艘,现已全部拍卖成交,成交额达5938万元,溢价率15%。积极推动“江东货558”轮沉江打捞工作,交出了长江大保护海事司法答卷。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下那些跟船舶有关的执行历程吧。

开门红,首拍成交大船



2021年6月22日,经过26轮角逐,7710次围观,我院网络司法拍卖的首艘船舶“迪海3”轮以2576万元价格拍卖成交,这也是2021年我院单船拍卖成交最高价。该船舶的拍卖处置过程,为我院后续相关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沉船打捞,齐心聚力护江豚

在执行姜堰某银行与泰州某公司、姜某等航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仅“江东货558”轮,而该轮于2019年12月航行至长江南京水道大胜关长江大桥北侧水域江豚生态保护区时破损进水并沉没,一直未打捞出水。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我院依法扣押该船舶。考虑到沉船处置推进速度对江豚保护意义重大,我院执行干警多方反复协调,积极奔走,根据沉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司法意见,最终在南京海事局助力下采取抓除打捞出水,并积极推进后续废钢收购等事宜,尽最大可能消除沉船污染影响,努力用担当和实干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渔船拍卖,不是想买就买

2021年12月2日,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苏赣渔03786”轮,经10人报名,13次延时,以3849000元价格拍卖成交。这是我院拍卖的第一艘渔船,就渔船竞买人资质、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等问题,函询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并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提示。

两次悔拍,船不要钱要缴

2021年12月4日,受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苏盐城货081306”轮在经历两次悔拍后的第三次拍卖中,以161000元价格拍卖成交,溢价率102%。该轮第一次拍卖中20人报名,17次延时;第二次拍卖中18人报名,23次延时。两次拍卖买受人均逾期未交纳价款,构成悔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拍相关规定,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院将两笔保证金及拍卖所得价款一并划拨给委托法院,并函告整个拍卖过程,就悔拍人的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法院依法确定。

一拍成交,成就完美收官

2021年12月31日,我院上拍的最后一艘“通津油16”轮经过14次延时,以292000元拍卖成交,为我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展望2022年,海法执行在两年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我们更有信心在新征程上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