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先至 首任担当”十大工作品牌 ——南京海事法院两周年工作掠影
发布时间:2022-01-18 浏览量:34235

 南京海事法院自2019126日正式揭牌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奋斗目标,按照服务大局前瞻化、执法办案精品化、制度构建体系化、诉讼服务信息化工作要求,大力实施精品审判、服务品牌、基础建设、素质提升四大工程,积极服务保障江苏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交出一份圆满答卷。

两年来,南京海事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立足江苏区位优势,找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秉持“后发先至,首任担当”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形成十大工作品牌同频共振、优势互补,有力推动海事司法高质量发展。

 

“后发先至首任担当”十大工作品牌

 

1. 绘制“工笔画”,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

特色亮点:立足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区位优势,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开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路径探索。依法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227件,其中88件案件涉及韩国、新加坡、巴拿马、葡萄牙等19个“一带一路”签约国家或地区,审理的一起挪威籍船东主动将协议管辖由英国仲裁变更为在南京海事法院诉讼的国际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入选2020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受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186件,针对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等特殊监管政策提出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创新司法对策。开展“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案件专项调研,形成《“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海事审判疑难问题研究》《自贸区海事案件疑难问题研究》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提出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14项措施,聚焦国际货运、船舶建造、航运金融等六大重点领域和完善涉外海事审判法律适用、创新涉外解纷途径模式等五个方面海事司法服务机制建设,推动形成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相关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专刊、省委快报采用。

 

2. 共抓大保护,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

特色亮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创新长江司法保护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会同海事行政部门审慎处理“江东货558”轮等长江水域沉船打捞案件,建立危险品船舶扣押应急处置机制,维护江豚栖息地生态环境安全。坚持法治思维、综合治理,高效办理38起涉长江“三无”船舶行政诉讼案件,依法支持长江“三无”船舶清零攻坚。为长江水上过驳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指导,助力长江江苏段存在近40年的水上过驳作业被全面取缔,促进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协调,与交通、海事行政部门建立沟通协作、纠纷化解、船舶扣押、案件调处、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围绕沉船打捞费用代履行、电子证据运用等问题开展联合调研攻关,共同发布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九项工作举措和十大典型案例,相关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 扩大“朋友圈”,推进“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

特色亮点:为加强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营造海洋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2020年7月,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签署《战略协作备忘录》,积极探索构建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2021年7月,协作主体在原有四家单位基础上,增加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江苏海警局、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等七家单位,从原有“四方协作”拓展到“1+10”模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协作格局。协作机制因其创新力度大、落实举措实、实践效果好、可复制推广性强,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协作机制运行以来,各单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服务海洋经济、加强海洋治理、提升海事司法执法效能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4. 江海“云执行”,搭建首个“点对点”船舶在线执行查控平台

特色亮点:针对船舶扣押耗时长、费力多等问题,依托“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成集船舶信息查询、精准定位、轨迹追踪、扣押通知在线送达、扣押进度实时跟进等功能于一体的“点对点”船舶执行查控平台,让原先数天才能完成的船舶扣押“一键”实现,大幅提升海事执行工作效率。查控平台自2020年7月正式运行以来,助力扣押各类船舶216艘次,包括11艘外籍船舶。在扣押中国香港籍危化品船“高诚5”轮时,通过查控平台实时跟踪船舶动态,顺利完成涉案船舶从靖江航行至常熟卸货洗舱后,再转移到太仓锚地抛锚的“两步走”移泊方案,顺利化解危化品船长期停泊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威胁。

 

5. 解纷“一站式”,构建海事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特色亮点: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以诉讼服务中心为龙头,海事一站式解纷中心为重点,审务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为支撑,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协助执行员为网格的海事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针对矛盾集中的海事纠纷,在沿海、长江、大运河沿线设立水上交通事故、涉渔矛盾、港口纠纷、国际航运物流一站式解纷中心,打造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解纷平台。解纷中心运行以来,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2230余万元。针对海事法院跨区划管辖特点,在离院本部和派出法庭驻地较远的盐城、江阴等地设立个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水上联合调解室和巡回审判点(基地),变“坐审”为“行审”,变“等人来诉”为“就地解决矛盾”,免去近300余名当事人奔波诉讼之累。相关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相关领导高度肯定。

 

6. 实践“惠民生”,设立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

特色亮点:聚焦船员渔民群体权益保护,用心用情用力加大海事司法供给,着力解决船员渔民群体“急难愁盼”。针对船员渔民群体远离陆地、漂泊海上的职业特点,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诉讼等便民利民服务,开辟船员诉讼绿色通道,缓解船员渔民诉讼之急。针对渔业生产和船员劳动力市场合同签订不规范、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充分尊重船员渔民意思自治,准确适用“先付工资后上船”“工资标准随鱼获调整”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业惯例,破解船员渔民维权之难。深化诉源治理,聘任89名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渔业经营、船员心理的专业优势,化解船员渔民解纷之愁。在南京、南通、镇江、太仓等地长江沿线水上服务区设立5家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打通服务船员渔民“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送法到码头、进渔村、上渔船等普法活动,为近千名船员渔民和涉海用工主体答疑解惑,疫情期间先后协助喀麦隆籍“新猎户座”轮等外轮共42名船员顺利换班,纾解船员渔民内心之盼。

 

7. 筑牢“桥头堡”,加强派出法庭基础建设

特色亮点:明确派出法庭依法服务大局、公正为民司法、培养锻炼干部、参与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定位,建立健全派出法庭党建工作、审判管理、司法安全、内务管理等制度体系,提升法庭规范化水平。健全法庭外部联络机制,加强各派出法庭与驻地党委、政府常态化工作联系,主动将法庭工作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化推进派出法庭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对接上海海事法院,推动省有关部门与上海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原洋口港派出法庭固定资产跨省无偿调拨给南京海事法院使用,率先完成南通法庭基础建设,基本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办公办案智能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文化建设特色化、驻庭生活庭院化”要求,并同步推进泰州法庭、连云港法庭、苏州法庭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两年来,四个派出法庭受理案件2357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数49.63%;审结案件2021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48.68%。

 

8. 练就“铁脚板”,打造海事特色党建品牌

特色亮点:履职以来,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积极创建“一支部一品牌”,推进党建工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连云港法庭以支部党建为引领,打造的“永做海法铁脚板”党建品牌,聚焦船员渔民等涉渔群体,扎根基层,下沉一线,深化服务举措、搭建多维平台、淬炼队伍本领,生动展现了海法干警忠诚使命、司法为民的时代风采。法庭干警为及时妥善化解辖区百姓矛盾纠纷,进渔村、上渔船、下滩涂,用脚步丈量954公里海岸线,利用伏季休渔期等时间节点,主动走进群众开展“授人以‘法’‘典’亮未来”等普法活动,用身边的真实案例引导涉渔群体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法庭特邀调解员祁洪桂同志扎根基层20余年,履任南京海事法院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负责人以来,已调处涉渔纠纷313件、化解209件,帮助船员、渔民获得赔偿、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其先进事迹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推广。

 

9. 培育“高精专”,组建青年翻译小组

特色亮点:把握海事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发展方向,聚焦懂法律、懂外语、懂海洋、懂贸易、懂航运的复合型海事审判人才培养目标,南京海事法院启动“海法菁英”培养计划,整合外语基础较好的青年干警组建一支翻译团队,着力提升海事法官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青年翻译小组成立以来,定期开展“菁英课堂”培训,已就国际海上货物运输、RCEP等问题进行二十余次交流研讨,先后参与制作英文诉讼指南、英文扣船笔录,汇编域外法查明案例,起草外国法查明操作规程,探索境外证人远程质证,翻译国际海事资讯,有力协助多起外轮扣押和涉外案件审理。小组成员积极参与法院中英文网站稿件和中英双语海事审判报告的翻译工作,定期录制英文版《海法之声》,参加拍摄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北极星号》,以海外受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海事司法声音。

 

10. 压实“责任链”,创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

特色亮点:履职以来,南京海事法院坚持制度清单先行、突出流程实时监管、完善专业赋能建设,不断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管有机统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紧扣海事审判执行工作规律,制定出台以《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引领,以《关于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等7个文件为配套的“1+7”审判管理文件,强化院、庭长履职指引。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出台审限管理工作规定,严格长期未结案件防控,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创设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组建船舶碰撞等10个专业审判团队,促进院庭长监督管理与下沉指导有效衔接,全力打造海事精品案件。截至2021年11月,全院受理各类案件4749件,受理案件数、审执结案件数、结案率、结收案比等核心指标稳步提升。海事特色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