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国际视野 丰富“六专”内涵 | 南京海事法院法官受邀参加《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草案)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量:6196

2012年,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第40届国际大会形成了《北京草案》,后经修订由CMI提请联合国贸法会制定国际公约,用于解决在一国法院已完成的船舶司法出售,在其他缔约国是否可以得到承认的问题。日前,在《北京草案》第五修订稿的基础上,形成了《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草案),拟提交联合国贸法会定于2022年6-7月召开的第55届年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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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就《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草案)进一步征求各界意见,举办线上讨论会。南京海事法院积极组织本院法官进行学习研讨,苏州法庭庭长沈燕在会前结合执行工作实践就文本内容的完善向协会提交了书面建议,并受邀参加线上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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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受邀参会,是南京海事法院干警深入贯彻“六专”发展内涵的生动体现,也是南京海事法院大力培养“五懂”高素质复合型海事审判人才的具体表现。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深入实施队伍素能提升工程,建设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