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 | 南京海事法院与连云港海事局共同设立船员权益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量: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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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海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战略协作,打造江苏船员权益保护高地, 6月21日,在第12个世界海员日即将来临之际,南京海事法院与连云港海事局共同设立“连云港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筱清,连云港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继来共同为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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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筱清表示,设立“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是南京海事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蓝图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积极维护船员权益、服务海洋经济有序发展的有益探索。南京海事法院将以“连云港船员权益保护中心”的设立为契机,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通过高站位谋划部署民生司法保障、高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整合,为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包继来表示,船员生活工作环境具有特殊性,船员的高流动性给其维权带来了很大困难。船员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关爱,船员权益保护也需要社会共同给予支持。“连云港船员权益保护中心”的成立,必将有利于连云港地区船员权益的维护,有利于连云港航运要素的聚集。同时,中心的成立也是海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战略合作机制的工作延伸,是一个阶段性成果,更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工作中,连云港海事局将聚焦主责主业,与南京海事法院加强协作,共同为船员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推动船员队伍高质量发展,同时开创海事行政执法与司法合作新局面。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与连云港海事局将主动扩展“连云港船员权益保护中心”的服务内容与形式,加强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努力强化与航运主管部门、船员协会、航运协会、保险机构等与船员权益保障相关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提升站点的辐射力与影响力,不断满足船员群体多元司法需求,为优化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新动能。

南京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蕴,连云港海事局法规处处长朱廷华、船员处处长彭新发等参加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