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参与共建“法庭协作联盟”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量:5567

8月9日上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连云区人民法院徐圩新区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法庭协作联盟”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连云区人民法院举行。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连云区委书记华宏铭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徐圩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卢忠宝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金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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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玉军、李红建、华宏铭、卢忠宝共同启动签约仪式并现场见证签约。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与连云区人民法院徐圩新区人民法庭负责同志分别代表协作法庭签署。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四家协作法庭紧扣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港区发展规划,结合自身职能优势,明确了各自司法服务保障的方向。各法庭将通过加强良性互动、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建立“商事+海事+环保+基建”领域权益一体化协同保障,形成立体、融合式品牌创建工作格局。合作框架协议还从建立组织联络机制、完善协作办案机制、构建立体保护机制、加强人才交流培养机制、强化联动宣传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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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铭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深入推进,连云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合作交流不断深化、司法需求与日俱增,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此次签约,不仅是四家法庭司法合作的良好开端,更是连云区司法工作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增强服务能力的一次难得机遇。连云区将以此次签约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与沿线地区司法机关的交流互鉴,推进司法领域深度合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强支点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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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建指出,就双方下一步合作,要突出“共商”,在深化工作交流上聚合力。用足用好日常沟通、司法协作等现有方式,强化问题共商、资源共享,实现法庭间的良性互动,努力打造涉外商事、海事海商、环境资源等审判的标杆示范。要突出“共建”,在创新工作机制上强支撑。探索建立法庭间的案例交换分享机制,对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定期分享研讨。探索建立法庭间的法律适用交流机制,努力做完善“一带一路”相关法治规则的参与者和引领者。探索建立法庭间的法官培养机制,建立完善跟班学习、互派交流等工作机制。要突出“共享”,在打造工作品牌上求突破。深度总结现有工作经验,依托联盟平台优势,持续放大工作影响力。强化协调互动,在打造精品案例、优秀经验等方面同心同向、共同发力,全面提升联盟平台的品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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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玉军指出,南京海事法院特别是连云港法庭要以此次法庭协作联盟成立为契机,全面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各项内容,努力为更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贡献海事司法力量。要集聚司法协作新动能。充分发挥海事审判专业优势,依法高效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港口纠纷等涉“一带一路”海事案件,妥善审理海河联运、江海联运、铁水联运等多式联运案件,服务保障连云港港更好发挥国际枢纽海港功能。要彰显司法协作新成效。通过“党建共建、理论共学、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发展共谋、品牌共树”等方式,推动法庭协作联盟工作取得实效。要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联合联盟法庭精准制定司法服务举措、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要打造司法协作新品牌。畅通与驻地党委政府、兄弟法院的常态化联络渠道,完善联盟法庭之间组织联络、决策会商、协作办案、立体保护、人才培养、联动宣传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共享法庭”等创新举措,推动形成良好协作格局。

灌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作超,连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方愚一同见证签约仪式。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连云区人民法院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干警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在连云港调研期间,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一行看望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负责人祁洪桂,了解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情况;走访中国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企业对海事法院在司法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