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量:15802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现就恢复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区域办理有关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等,外市来区人员的防控要求以本地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准。

4.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以及有14日内境外和境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的,请不要进入诉讼服务区域。

5.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不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行为,办理完诉讼事项后及时离开。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继续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1.线下邮寄。请将诉状、身份信息、地址确认、委托手续、证据材料等立案材料邮寄到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诉讼材料邮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电话0518-85295718。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办理立案申请。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可扫描相关缴费通知上的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

三、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连云港法庭已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谈话、听证、庭审等诉讼活动,相关规定如下:

1.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提倡以线上开庭、谈话、调解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或因疫情原因影响交通出行,不能参加诉讼活动的,请提前和承办法官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海事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