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拍卖公告(沥青矿)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量:12839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

本院依法作出的(2020)苏72执1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湖南易顺通布敦沥青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沥青矿进行公开拍卖,现定于2021年12月9日9时至12月10日9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南京海事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京海事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沥青矿一批

起拍价:101872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说明:

本拍品位于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院不负责装运,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以上述原因为由而悔拍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依据法律规定,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交付、过户等所有权转移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拍品由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接受咨询,联系电话:025-85359632、025-8535962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未与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咨询相关事宜。如发现有其他机构或个人假借法院名义,妨碍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提前电话预约,在规定时间集中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单位办理标的物交付。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古南都支行,账号:6232636100130763801)。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日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5-85359632(许)、025-85359622(钱)

看样电话:18921999932(唐)

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 

南京海事法院监督电话:025-8535960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785020

 

 

南京海事法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