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量:7116

本院依法作出的2021)苏72执29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夏忠华名下坐落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98号1218室【不动产单元号:320104006009GB00023F00010057;权证号:白转字第359015号(宁白201014386,夏忠华)】的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本院现定于2022年8月30日9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京海事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拍卖的日期以本网络公告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198号1218室不动产。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总层数:11/24。产权面积65.96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

自即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价规则:

起拍价人民币14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80000元,增价幅度为6000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特别提醒:

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前务必阅读本院在拍卖平台发布的拍卖须知。

凡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该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竞买人竞买前可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房产交易税、费、金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预付。本标的若存在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报名联系人:025-85359621(徐)/0518-85295715(陈)

看样电话:13951620013(聂)

                            

南京海事法院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