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船舶拍卖成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量:19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本院于2024年2月20日依法公开拍卖了停泊于张家港保税区的在建船舶,买受人为徐必荣,并于2024年3月13日办理了移交手续。该船舶的所有权已合法转让给买受人徐必荣,买受人徐必荣对该船舶在移交前所负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