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党支部 共学《民法典》|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

Update:May,30,2020 Views:100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提高党建工作水平,5月29日,省法院民四庭党支部与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党支部签订党支部共建协议,以“联学联建 护航开放”为主题,开展第一次共建交流活动,学习研讨《民法典》中船舶登记制度。省法院民四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李亚林,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赵培元、机关党委副书记汤殿军,以及省法院民四庭部分党员代表和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庭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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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培元介绍了党支部共建协议的内容,提出双方在三个方面达成合作:一是组织共建,实现结对党支部优势互补;二是人才共育,促进党建与业务合作良性融合;三是信息共享,建立支部共建e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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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林指出两支部共建很有意义,通过共建强化支部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一是两支部共建是落实新时代机关党建的要求;二是有助于共同建设开放型、学习型党支部;三是有助于推动部门党建和海事审判业务相互融合;四是有助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活力。五是有助于实现资源共享。他希望两支部能加大交流力度,形成常态化机制,打造党支部建设特色亮点。

汤殿军对两支部共建表示祝贺,希望今后共建活动进一步突出品牌创建主题、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载体、融合审判实践、创造良好美誉,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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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副院长代表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对共建活动高度评价,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海事审判的政治效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促业务,办案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政治效果。二是要坚持人民至上,提升海事审判的社会效果。要时刻牢记党的初心是为人民谋幸福,站稳人民立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坚持创先争优,提升海事审判的法律效果。要丰富共建活动内容,打造共建品牌,开展青年翻译小组、疑难案例研讨、重点课题联合调研、主题党日等交流活动,贯彻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要求,提高海事法官的素质,提升海事审判的裁判效果。支部共建紧紧围绕“三个效果”的统一,努力实现娄勤俭书记提出的“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的“立足区位优势,积极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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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双方开展了第一次党建结对交流活动,邀请江苏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四级调研员周静讲解《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海事船舶登记实务问题,大家围绕《民法典》施行后船舶所有权、船舶挂靠、建造中船舶抵押、自贸区船舶登记等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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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支部均表示此次交流收获颇多,今后将充分利用支部共建新平台,实现组织共建、党员共管、实事共办、资源共享、发展共谋、责任共尽的党建新格局,共同探索基层党建的新思路、新举措,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