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保全案件,5小时内完成扣押及解扣,深夜12点仍奋战在保全执行一线,不到24小时化解全部纠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南京海事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一劳动节前夕,南京海事法院受理了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扣押船舶两起海事保全案件。由于两案涉案船舶均位于南通港,如不迅速行动,船舶一旦离港,申请人的权益则无法及时得到司法保护,将遭受巨大损失。南京海事法院执行干警遂于2020年4月29日连夜出发,驱车前往南通。
当得知诉前证据保全案件所涉外籍船舶“AeolianGrace”轮即将于4月30日凌晨5时离港时,执行法官果断决定立即实施证据保全。得益于路途中立案法官、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反复沟通而达成的共识,23时到达南通后,我院干警一刻不停,立即赶往船舶停靠码头,对船方已经整理好的证据材料一一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并用酒精进行了消毒处理,当日24时许,完成了证据保全工作。
4月30日晨,干警们通过南通海事局了解到,诉前扣船案件当事船舶“中昌528”轮即将于上午10时靠港,于是立即驱车前往港口,开展扣船行动。
12时许,配备全套防疫装备的执行干警完成了对“中昌528”轮的扣押,并向船长送达了扣船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时保障了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14时左右,船方在得知船舶被扣押后,立即联系申请人及本院立案庭、执行局,希望协商处理本案,并表示愿意向本院提供足额担保。在本院立案庭、执行局积极调解下,申请人同意解除对当事船舶的扣押。
因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如不及时解除船舶扣押,一方面将给被申请人造成较大的船期损失,另一方面,会给港口疫情防控工作增添诸多困难。本院立案庭、执行局负责人决定,立即制作解除扣船所需的全套材料,并要求执行干警随即调转返程的车头,赶赴有关协执单位进行了送达。
16时许,执行干警圆满完成了解扣船舶工作,避免了船期损失的产生,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实体权益。
至此,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南京海事法院既完成了对外轮的证据保全,又在短短5小时内完成了船舶扣押及解扣工作,高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创造了海事保全的“南京”速度。
同时,因疫情尚未结束,且有涉案船舶系外轮,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干警们在实施保全过程中“全副武装”,采取了严格的防疫措施,全程佩戴口罩、防疫手套,携带应急背包,充分做到了防疫、保全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