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7日,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庭收到了一面写有“五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这是当事人南京某物流公司对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庭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人性化开展调解工作致以的衷心感谢。
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某物流公司所有并经营的船舶发生触碰事故,造成案外人黄某受伤。该物流公司向黄某支付了503855.88元人身损害赔偿后,认为被告常州某运输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于2020年5月12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垫付的部分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到本案原告南京某物流公司自事故发生后,已进行了长达五年的诉讼,其希望通过此次诉讼最终解决因触碰事故造成的问题,被告也愿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因此,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联系,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在双方意见逐步接近后,于2020年7月24日组织原、被告到本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释法明理,原、被告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听取原告陈述其五年的诉讼历程后,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最终原、被告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依调解协议付清了全部款项,案件矛盾得以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均表示满意。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南京海事法院法官办案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南京海事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