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 | 崔宵焰
部门 | 海商庭
“那一年的那一天,来到这门前,满地的梧桐叶,初来乍到的秋天……,你说梦想定会实现,就在未来的某一天……”,每当听到《宁海路75号》优美的旋律响起,都不由地跟着一起哼唱,从庭前到案卷,从青丝到白发,朴实无华的歌词,一字一句都在唱着我们的现在和将来,也唱出了法院干警将芳华献给司法事业的情怀。
为了梦想,我们相聚在这里
不知道是不是青少年时期看多了律政先锋之类的影视剧,也不知道是不是富有正义感的性格使然,高考志愿表上,我们不约而同地填写了法律专业;毕业后,放弃与高校签约的机会,与实习的律所挥手告别,我们义无反顾地选择来到法院。也许我们心中始终有一个“法官梦”,无关薪酬,无关名利,只为梦想。
多年来穿梭于庭前和案卷,让我们难以忘怀的是法槌敲响后,法庭的一片肃静和当事人期待的目光;是合议庭为不同观点争论,最后终于达成共识时的会心笑容;是反复斟酌寻找到案件最佳切入点,最终破解僵局时的轻松;是苦思冥想终于写出满意的文书和妥善解决纠纷时的释然……。法徽下没有心浮气躁,没有激情四射,有的只是默默地告诫自己,作为一名一线审判员,必须兢兢业业对待每一起案件,零瑕疵审判、优质的司法文书和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永远不变的追求。
如今为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和海洋强国建设,我们又一起相聚在南京海事法院。我们在宪法下庄严宣誓,接过沉甸甸的任命书,成为南京海事法院的首批员额法官,开启了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征程。
学海无涯,我们上下求索
转眼间,迈入法院的门坎已十余年,从民商庭,到劳动争议庭,到知识产权庭,再到现在的海商庭,岗位的转变让我切身感受到学习是一项终身的事业,法官更应是一专多能的人才。
南京海事法院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懂经济、懂信息化的专业化海事审判队伍,无疑是对海法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庆幸的是,我们都有梦想,有梦想就有希望;有希望,就会有坚持的力量。
今年我们要从自己基本轻车熟路的审判领域转向到完全陌生的海事海商审判,案件的法律适用、审判思路完全不同,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提升自身素养和综合能力才能实现新的跨越。
还记得海商庭务会上,赵培元庭长定下了细致的案件讨论制度,促使我们树立培育精品案件意识,在办案中磨练真功夫。
还记得全院集体学习中,王天红和潘军锋副庭长就程序和实体两方面梳理了海事法院相较于地方法院的特殊制度和特殊规则,为我们揭开了海事审判的神秘面纱,也激发了我们进一步学习的兴趣。
还记得海事审判青年翻译小组刚成立,求知若渴的小伙伴就开始了学习交流活动,发言者均精心制作PPT,准备中英文基础材料。大家都浸润在浓浓的学习氛围中,短短数月已就无单放货、国际货运代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内河货物运输、国际贸易术语与UCP600、船舶登记、聚焦《民法典》等开展了11次交流活动。小伙伴们还详细解读了提单中英文条款、海上保险合同中的英文条款,邀请专家学者为我们讲解航运实务。每次活动结束后,大家都及时整理活动综述,积极探索学习成果转化,也为今后的案件审理奠定了扎实的专业基础。
对于海法人而言,恒者行远,思者常新,博观约取,厚积薄发,春华才有秋实,破茧终能成蝶。
定纷止争,我们担当作为
南京海事法院的1号案件是一起价值千万的船舶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交涉两年无果,被告行踪不定。立案后,原告申请“死扣”涉案船舶。因当事人申请“死扣”国轮情形不多,收到保全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告代理人核实情况,经了解,虽涉案船舶登记在原告名下,但已经由被告实际控制,更重要的是船舶已经下水,一旦驶入公海,原告千万债权的实现将难以保障。面对这份扣船保全申请,院里高度重视,李后龙院长担任该案件审判长,统筹推进审判、执行部门诉讼保全工作,合议庭评议后决定立即扣押涉案船舶,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制定执行预案,第一时间赶赴仪征港采取保全措施。
得知船舶被“死扣”,被告迅速主动联系法院,让“送达难”问题迎刃而解。很快,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但是,原告身处扬州,被告远在广州,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降低风险,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快速在线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债务的金额、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多轮磋商,最终达成共识。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疫情期间人性化的工作模式表示认可,并感佩刚刚成立不久的南京海事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专业和高效。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新时代是实干者的时代,实干才能梦想成真。为了实现法治中国梦、海洋强国梦,海法人躬耕伟大的海事司法事业,把对法院工作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深深印入南京海事法院成长的年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