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作动员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动员全院干警迅速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奋力开创新时代江苏海事审判新篇章。
会议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的“必修课”,是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的“主心骨”,是奋力开启新征程的“动力源”。要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做到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党史学习中坚定信仰、获得力量、汲取智慧,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持服务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要求,高标准谋划和推进海事司法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战略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在维护正义、救济权利、保障安全、优化服务等方面加大海事司法供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法官海事审判专业素养,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坚决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组织保障。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要注重以上率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注重统筹谋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闵星在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