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港口作业基本规范、流程,了解港口企业在业务往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港口作业纠纷审判工作,更好服务枢纽型经济基础港口企业的高质量发展,3月31日,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港口作业审判团队分别赴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
苏州法庭庭长沈燕带领调研组一行6人实地参观了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展厅、生产指挥中心、码头平台等场所,现场观摩煤炭、木材等货物品种作业流程。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袁慧介绍了公司在港口作业中有关进出口大宗散货、件杂货等港口装卸流程、仓储提货等基本规范和流程,及公司所遇到的相关法律纠纷基本情况。双方对港口作业合同相对方的确认、货物所有权问题对港口货物交付的影响、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以及留置权实现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调研组一行还前往无锡地区最大的社会公用码头——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座谈会上,刘华介绍了公司主要货物品种金属矿石、钢材的作业规范及流程,并就码头作业中船岸交接责任划分、码头企业对货物的留置权行使等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交流讨论。
调研组听取了港口企业对南京海事法院在优化港口发展营商环境、提高司法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苏州法庭、港口作业审判团队将就调研中发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提升港口作业类纠纷案件的审理能力;同时,也将继续加强与港口企业的沟通联系,不断提升高质量司法服务水平,优化港口营商环境。
江苏苏州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栋良,江苏苏州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律顾问,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刘华及法律顾问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