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Update:Dec,09,2019 Views:10730

      12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南京海事法院座谈。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参加座谈。


      南京海事法院今天正式办公运行,周强、娄勤俭共同为南京海事法院揭牌,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工作汇报,与全国政协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洪慧民,全国人大代表何健忠、秦光蔚,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刘玲,企业家代表、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崔仲谦等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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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强指出,设立南京海事法院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海事法院工作处在对外开放最前沿,事关国家海洋权益,事关高水平对外开放。南京海事法院要把握发展机遇,切实履职尽责,为推动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按照海事审判服务大局前瞻化、执法办案精品化、制度构建体系化、诉讼服务信息化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海事案件,不断提升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强化国家主权意识,依法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维护“蓝色国土”安全。要大力实施精品审判战略,坚持公开、公正、高效原则,切实提升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海事审判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符合海事审判特点的海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探索建立海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按照高起点、高水平要求,推进海事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海事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海事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充分展示我国海事审判发展成就。要加强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提高海事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海事审判队伍。


      座谈会上,娄勤俭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最高人民法院给予江苏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南京海事法院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效举措,是法治江苏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党的十九大以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与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的法治保障密不可分。当前,“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在江苏叠加交汇,落实好国家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对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南京海事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协同系统,强化国际视野,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为全省和全国发展大局多作贡献。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省委常委、秘书长郭元强,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韩立明等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