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坚守为民初心 尽显党员担当

Update:Aug,02,2021 Views:9843

八一建军节前夕,南京海事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与往常不同的是,这封感谢信并非寄给案件的承办法官,而是寄给了只有一面之缘,甚至连姓氏都不确定的一名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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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案件当事人王某是一名患有二级伤残,下肢无法行走的残障人士,因一起合同纠纷,赴法院参加庭审质证。由于下肢残疾,行走不便,其在进行安检时便受到执勤干警的悉心指引和帮助。执勤干警印波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便主动搀扶起当事人,为当事人打开电梯,一路走走停停不厌其烦的帮助当事人行至审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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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辛苦帮忙关注一下第七法庭的情况,等庭审快结束时给我说一声”。庭审结束,王某拄着双拐刚出法庭便见到了等在门口的印波,在印波的一路搀扶下,将王某送回安检处。印波还主动帮助王某领取暂存物品,逐一检查有无遗漏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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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警官体贴关怀备至,令我方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机关的温暖,如沐春风”。来信人在感谢信中表示道。印波表示,在八一建军节前夕收到这封感谢信,更具有特殊意义。印波认为,为民服务不是挂在嘴边说说就行,而是体现在工作生活的点滴小事之中。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仅仅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也是一名退伍军人应该做的事。

印波同志1991年从部队退伍至法院工作至今,现为法警支队二级警长。荣获优秀共产党员3次,优秀党务工作者2次,法院先进工作者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