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作工作报告。报告中,多次提到了南京海事法院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盘点省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海事元素”。
1.报告原文:南京海事法院实现良好开局。
海事实践
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
入选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履职以来,南京海事法院锚定“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奋斗目标,秉持“后发先至,担当有我”工作理念,深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丰富拓展“六专”内涵,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交出了奋斗实干的“时代答卷”。三年来,依法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8406件,审执结7455件,2022年受案数跃居全国11家海事法院第4位。南京海事法院工作连续2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5起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省十大典型案例,3个案例入选省法院公报参阅案例。
2.报告原文:在全国率先出台服务 RCEP 高质量实施举措, 助力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
海事实践
召开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新闻发布会
南京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的司法措施》,围绕七个重点领域提出16项具体举措,发布6起涉RCEP成员国典型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
3.报告原文:在一起船舶建造案中,挪威船东主动选择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该院 27 天即化解持续 5年多的国际纠纷,受到外方当事人由衷赞许。
海事实践
5年争议27天化解
在一起国际造船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主动将争议解决方式由英国仲裁变更为在南京海事法院诉讼,承办法官仅用时27天即圆满化解争议。该案入选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同时该案被写入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报告。
4.报告原文:建立健全外国法查明和中立评估调解机制。
海事实践
南京海事法院制定《外国法查明操作规程》,明确外国法查明的途径、要件和认证程序。在一起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中,准确查明并适用墨西哥法律关于货损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并自动履行到位。
5.着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1570件,涉及143个国家和地区。
海事实践
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48件,在一起双方当事人均系RCEP成员国企业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韩国船东主动放弃外国仲裁选择到南京海事法院诉讼,新加坡当事人积极应诉,法院仅用43天即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作为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典型案例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6.报告原文:聚焦提升江苏法治核心竞争力,推进南京法治园区建设,一批优质司法资源进驻,吸引一批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资源向园区集聚。
海事实践
南京海事法院大力实施“基层基础”提升工程,持续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统筹推进南京法治园区新址和派出法庭项目建设,法治园区新址项目已于2022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连云港、泰州和苏州派出法庭审判办公用房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