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为在新征程上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根本遵循、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征程上江苏发展指引前进方向,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江苏人民的深情牵挂和对江苏发展的关心厚望。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全面学习、深刻把握、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新征程上江苏工作的总要求、总目标、总蓝图,上下一心、真抓实干、奋发进取,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专门法院,打造海事司法新高地” 工作主线,扎实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海事司法力量。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走在前列。要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全面推进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政治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忠诚之心、感恩之心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认真盘点冲刺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把学习宣传成效转化为建设现代化专门法院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坚持笃行实干,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要牢牢把握“四个必须”的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自觉把南京海事法院工作置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谋划推进。要扎实开展“海法进百企”活动,完善助企纾困解难措施,及时为港航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海事司法服务。要积极参与南京法治园区建设,推动现代法律服务产业集聚,努力打造高水平法治江苏实践平台。要聚焦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依法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港口航道疏浚等案件,加大物流运输畅通和稳定外贸进出口司法保护力度;高效审理涉船舶修造、配套设备买卖等案件,着力巩固江苏船舶建造等传统制造业发展优势;妥善处理海上风电、船舶融资租赁等新类型纠纷,依法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要密切关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中经贸规则新变化,探索与自贸试验区协作机制,满足现代航运服务业需求。要严格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进涉港航企业纠纷处置便利化,依法规范强制措施适用,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
三是坚持履职尽责,在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走在前列。要抓实公正与效率,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要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抓好均衡结案,开展案件定期调度和类型化分析,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要深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加强与地方法院协作配合,加快形成更多具有辨识度的创新成果。要建立健全“法护海江河”多元解纷体系,做好智能化平台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就地化解。要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江苏模式”创建,深化海法进渔村、进码头、进渔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妥善审理船员劳务、海上人身损害等民生案件,加快审理进度,着力解决船员、渔民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要完善船员权益保护体系,优化船员诉讼绿色通道,完善海事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在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上走在前列。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党建三年行动“特色创建年”目标,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现代化专门法院建设。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青年翻译小组、专业审判团队等平台运行规则,让审判促进作用更加突出。要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建设现代化专门法院”专题调研活动,为推进南京海事法院工作现代化谋准 “金点子”、推出新举措。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各方面监督。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重大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始终确保法院清正、法官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