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南京海事法院首起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江苏政法、江苏法治报、正午江苏、江苏新时空、江苏共青团、扬子晚报、江苏新闻、荔枝新闻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
江苏法治报
《首次引入跨省异地劳务代偿 江苏生态修复公益诉讼又添“新解法”》
正午江苏
《江苏首例通过跨省异地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江苏新时空
《江苏首例通过跨省异地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3月17日宣判》
江苏政法
《江苏首例!当庭宣判!》
江苏共青团
《江苏首例!当庭宣判!》
扬子晚报
《南京海事法院当庭宣判首起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多家媒体广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