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本院于2024年1月24日依法公开变卖了“平南永佳96998”轮,买受人为贵港市宏强船务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2月2日办理了移交手续。该船舶的所有权已合法转让给买受人贵港市宏强船务有限公司,买受人贵港市宏强船务有限公司对该船舶在移交前所负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