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发展 护海前行

Update:Mar,22,2024 Views:5873

“查处‘涉渔三类船舶’后,拆解过程中当事人主张权利,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海上人损纠纷频发,能否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异地视频开展联合调解?”321日,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与连云港海警局连云工作站围绕“涉渔三类船舶”整治及深化“海上枫桥经验”等议题开展专题研讨,探寻新形势下融合式护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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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针对“涉渔三类船舶”认定困难、“涉渔三类船舶”所有人提出行政处罚异议及“涉渔三类船舶”查实后处置途径不明等痛点难点深入研讨,就“涉渔三类船舶”联合认定程序如何开展、“涉渔三类船舶”拆解处置中的权利纠纷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

 

双方还就如何推广运用“海上枫桥经验”,如何充分利用海警局一线海上执法的即时性及连云港法庭作为海事司法机关的专业性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达成在海上纠纷联合调处、多元解纷工作培训及重大工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和深化协作的共识。

 

此次专题研讨是践行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1+10”协作机制的务实举措,为深化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积累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下一步,双方将加强在诉源治理、涉海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的融合发展,通过建立海事调查与案件处理协作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及重大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切实维护海上航行秩序及安全稳定,努力实现海上纠纷就地化解,满足涉海群众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