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届”恰逢“四十年”,这场有特别意义的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Update:May,31,2024 Views:6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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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至30日,第三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江苏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出席会议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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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梅指出,今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海事法院四十周年。四十年来,全国海事审判三级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坚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中国已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

 

王淑梅强调,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历经三十届的发展,已经成为海事审判理论研讨和实务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海事审判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海事审判工作和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牢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要聚焦中心任务,围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能动履职、构建完善符合海事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强基固本提升海事审判专业化能力等方面统筹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擦亮海事审判研究“金名片”。要完善支撑保障,统筹抓好日常办案与理论研究,拓宽调研成果转化渠道,坚持数字科技赋能,加强正向激励,营造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


夏道虎在致辞中表示,江苏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以成立南京海事法院为契机,建立形成江河湖海一体管辖、富有江苏特色的海事审判体系。聚焦“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和海洋特色产业发展,出台服务保障海洋经济、RCEP实施等一批司法举措,着力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联合省交通厅等10家单位搭建“1+10”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构建海事纠纷源头治理江苏品牌,有力促进海事治理现代化。出台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12条意见,探索境外远程证据质证,完善跨境诉讼服务机制,积极打造国际海事争议解决优选地。江苏法院将充分吸收研讨成果,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提升海事审判能力,为海事审判现代化贡献更多江苏力量,更好护航海洋强国建设。


本届研讨会正值中国海事审判四十周年,会议特别组织开展了“海事审判四十周年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胡方通报了“海事审判四十周年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并宣布了第三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优秀论文评选结果。与会领导为获奖论文作者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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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以“以高质量海事司法推动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主题,与会代表围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有关问题研究”和“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及海事审判实务热点问题研究”开展专题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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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上,胡方作会议总结。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将会旗会徽交给下届研讨会承办方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相关同志,江苏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全国11家海事法院院长,各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以及论文获奖作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