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72民初1455号送达公告

Update:May,28,2024 Views:9481

当事人:青岛荣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荣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72民初1455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与被告东兴海运有限公司、青岛荣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南京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4-05-28查询页:G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