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院干警干在平时、比在平时,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结果导向,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提升海事审判质效,根据《南京海事法院关于开展 “海法之星” 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干警现实表现,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下列人员为2024年第一季度“海法之星”:
法官
执行局
吴刚
海商庭
徐一
苏州法庭
刘玉凤
法官助理
连云港法庭
汪涵
海事庭
王晓果
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
综合办公室
周峰
政治部
许晨
综合办公室
赵海
书记员
执行局
谭欣雨
连云港法庭
鲁豫涵
希望以上干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院其他干警对标找差、争先奋进,努力为建设现代化专门法院、打造海事司法新高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