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年会精彩纷呈: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海事法治的创新发展

Update:Oct,28,2024 Views:2133


10月27日,由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海事法院、中国港口协会内河分会、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南京分院(长三角海法研究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南京举办,本次年会主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海事法治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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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港口协会内河港口分会常务副会长陈冬元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缪昌文,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辙等出席会议;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花玉军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彬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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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继业指出,研究会成立以来,始终立足江苏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主动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汇聚省内外海商法学领域人才资源,围绕海事法律前沿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在繁荣海商法学研究、服务海事法治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省法学会对海商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周继业就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工作强调,一是坚持政治建会,推动海商法学研究立场更加坚定。海商法学是国际化程度最高、涉外性最强的法学研究领域之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海商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要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的坚定捍卫者和有力传播者,指导推进海商法理论研究创新。要坚定法治自信。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不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二是坚持学术强会,推动海商法学研究内容更加精准。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深化研究。开展国际海洋治理前瞻性研究,跟踪研究外国国家豁免法、反干涉反外国制裁法等新型法律适用问题和海上涉外渔业维权、非法采砂等工作形势,探索解决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法规在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上的短板弱项,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落在实处。要聚焦省委部署要求深化研究。围绕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关于“精准发力现代海洋经济”等重要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等重要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航运物流体系现代化发展、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判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理依据和智力支持。要聚焦行业发展诉求深化研究。紧扣海洋产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加强对数字航运发展、航运金融创新、船舶海工绿色化智能化转型等领域研究,强化对跨境电商物流、海洋牧场等前沿法律问题调研力度,积极回应新业态新模式下行业法律需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推动海商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不断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将调研成果向落实服务举措、统一执法司法尺度转化,向提出立法建议和司法建议转化,积极参与国际海事规则制定,运用法治智慧发出中国海商法理论研究声音。三是坚持科学治会,推动海商法学研究会工作更加规范。要一体推进研究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借助海商法学研究会的后发优势,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研究会组织特点、体现海商法学专业特色、适应涉外法治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研究会在资政建言、舆论引导、人才培养、服务实践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打造“专精特新”的品牌研究会。要充分发挥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促推海商法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跨学科、跨专业的交流协作,有效整合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要着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推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交流机制,加强涉外法治理论与实务培训,搭建涉外法治人才的国际交流和实践平台,努力培养一支对国家忠诚、对业务专精的涉外海商法理论研究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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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元表示,《海商法》实施30余年来,我国航运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事案件受理数量也位居世界前列,需要海商法学研究会在资政建言、舆论引导、研究与实践等方面多做贡献,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交通强国、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内河港口分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法治港口建设,充分发挥分会沟通政企、服务行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和呼吁内河港口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推动内河港口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下一步,内河港口分会将以实际行动和创新举措,努力推进法治港口建设,共同研究海商法涉及内河港航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帮助港航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积极助力“良法善治”在内河港口行业落地生根、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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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玉军总结了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强调,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海商法学研究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夯实海商法学研究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要求,努力贡献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及时掌握国际海事法治动态和前沿成果,运用法治智慧发出中国声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二要紧扣实践需求,提升海商法学研究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聚焦大局,加强对水上运输、国际物流规则、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推动研究成果切实转化为服务保障大局的具体举措。及时关注《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进程,积极组织专题研讨和调研。落实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要求,积极开展针对平行诉讼、禁诉令、反制裁、反“长臂管辖”的法律研究,丰富涉外法治工具箱。三要深化自身建设,更好发挥研究会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研究会内部机制建设,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范围,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横向交流和互助协作。进一步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同堂培训、联合培训,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创新,为我省乃至全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储备更多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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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辙宣读《关于表彰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优秀论文的决定》。会议为优秀论文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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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初北平,江苏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燕品,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霍政欣,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副教授邢胜伟,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南京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蕴,分别就《海商法》修改、海事法治护航水运新质生产力发展、涉外法律风险及司法应对、智能船舶建造及国际监管规则、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与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航运仲裁机构、推进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等问题做主旨报告。

与会代表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海事法治的机遇与挑战”和“海事法治实务问题研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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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江苏省法学会海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谭筱清作会议小结。

 

会议还改选了研究会秘书长和部分常务理事。

 

省法学会、省法院、省检察院、中国港口协会内河港口分会、江苏海事局、南京仲裁委员会及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天津、青岛、上海、厦门等海事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部分港航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14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