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召开会议成立群团组织

Update:Jun,17,2020 Views:12307

6月17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机关妇女大会、团员大会,选举机关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机关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团委委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闵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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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大会分别选举王蕾、朱思源、刘国桦、汤殿军、岳奇志、曹智勇、惠林7位同志为机关工会委员,刘建东、肖建强、吴祚进、岳奇志、董士玲5位同志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吴红、张静、岳奇志、徐一、高佳5位同志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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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妇女大会选举李路明、吴红、吴霞、沈菁、沈燕5位同志为机关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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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大会选举李根、陈学勤、徐一、姬美修、潘军锋5位同志为团委委员。

闵星代表院党组,向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妇联、团委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闵星提出,机关群团组织是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妇女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组织,也是党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团工作一定要把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机关工会、妇联、团委要在院党组、机关党委的领导之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组决策部署,并把党组的主张落实到所联系的群众中去,做到“党有号召,群有行动”。

闵星强调,新当选的委员要把干部职工的信任转化成为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一种义务。要提高对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后发先至,首任担当”大讨论活动的开展,高标准谋划工作,高起点开展工作,不断探索群团工作新思路,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思想引领的作用,不断凝聚正能量,将群团工作融入努力打造高质量海事司法的生动实践之中。要发挥好主人翁作用,发扬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精神,不负韶华,只争朝夕,同心同德,推进海事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