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 以法治力量守护一江清水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量:7730

近日,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之际,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联合泰州海事局、泰州市高港区法院、高港区检察院、长航公安泰州派出所等多家单位,走进港口、登上船舶,开展长江大保护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凝聚长江大保护共识,共同守护母亲河。

走进泰州永安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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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州永安港,泰州法庭干警向码头工作人员宣讲《长江保护法》的出台背景与立法目的,解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巡查停靠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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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高港段,海事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船舶舱室对船舶生活污水、生产垃圾、货物捆扎状况等进行巡查,泰州法庭干警就挂靠船舶的货运合同签订方式和合同条款等方面对船员开展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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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与单位就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座谈交流,在防治船舶污染、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方面凝聚共识,助力形成多部门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