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一名干警获评“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发布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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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级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表彰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徐一同志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徐一同志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扎根司法基层一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荣获多项表彰奖励。2021年、2026年两次表彰为南京海事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评为江苏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2023年表彰为江苏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2024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25年入选驻外法律专业人才库。
徐一同志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执法,能调善断,清正廉洁。她深耕审判主业,审理的“尚居”案入选最高院发布的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及南京法院十佳优秀案例;审理的“高诚5”案为疫情期间成功遣返外籍船员首案,相关经验在全国海事法院会议上分享交流,案件入选江苏法院2021年度典型案例;审理的“金沂蒙”保险合同纠纷案裁判文书入选2023江苏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并被省法院公报收录,案例分析获全省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她能调善断,担任团委副书记期间,联合南京海事局设立长江流域首家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推动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切实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她深耕司法调研,多篇调研获奖,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江苏船舶海工企业发展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获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该同志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以实干实绩彰显了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与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