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集中轮训丨李玉明院长作“裁判主文与请求权基础”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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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南京海事法院举办全员集中轮训第五讲。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明围绕“裁判主文与请求权基础”,为全院干警进行专题授课。
李玉明介绍了请求权基础和裁判主文的概念,请求权基础是连接当事人权利主张与法院裁判结论的核心逻辑纽带,裁判主文则是请求权基础法律效果在司法程序中的落地表达。他指出,请求权基础与裁判主文,分属实体裁判依据与程序裁判结果,两者具有本质差异,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又并非彼此隔绝,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双向约束,形成紧密的共生关系。而维系这一共生关系的连接点,正是“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具体而言,请求权基础对裁判主文的塑造与约束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限定诉讼请求合法边界,决定裁判主文审理范围;二是决定法律适用的具体方向,塑造裁判主文的定性内容;三是确定要件事实的审查标准,配置裁判主文的举证依据;四是细化法律效果的落地规则,决定裁判主文的表述细节;五是框定既判力的客观范围,限定裁判主文的执行边界。因此,法官要紧扣构成要件这一连接点,准确把握请求权基础,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进行耦合,并将法律规范适用的结果,完整、精准地转化为裁判主文的正式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