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9-12-07 来源:律媒智库 浏览量: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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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下午,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挂牌成立。

江苏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刚,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德平,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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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包括:自江苏省与山东省交界处至江苏省与上海市交界处的延伸海域,自江苏省与安徽省交界处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长江干线及支线水域,以及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与通海可航水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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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将受理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六大类共108种类型的一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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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通知要求,南京海事法院于2019年12月4日开始受理案件。对南京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的,将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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