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的二十大 |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量:4404

开栏的话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团结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即日起,本院推出“喜迎党的二十大”专栏,充分报道南京海事法院以优异成绩和昂扬精神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实际行动,献礼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9月16日,南京海事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省级机关工委三级调研员、党建联络员牟万兵到会旁听指导。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深刻阐述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会议指出,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握其重要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确保南京海事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紧扣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依托理论中心组、海事大讲堂等加强学习研讨,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海事审判工作为契机,忠实履行海事审判职责,为江苏担起“勇挑大梁”重任贡献海事司法力量。要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全面落实护航港航船舶企业发展12项司法措施,切实解决涉海企业海事司法需求。要严格对照省级机关综合考核半年评估反馈,补齐短板弱项,紧扣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目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涉海群体合法权益。要全力以赴稳外资稳外贸,妥善审理涉RCEP案件,加快出台《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规程》,着力破解涉外海事审判难题。要扎实做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健全船员权益保护体系,实体化运行海事多元解纷站点,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南京海事法院政治建设,落实“致敬红船·海法扬帆”党建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把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扎实开展社会矛盾风险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活动,重点做好涉海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健全具有海事特色、符合海事司法规律的一体推进“三不腐”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大讨论,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立案庭、南通法庭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青年学堂2位学员列席跟学。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机关党委副书记汤殿军,苏州法庭支部书记、庭长沈燕,立案庭支部书记、副庭长于震,南通法庭支部书记余洋等5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