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云集 共话海事司法服务船舶海工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量:3881

91日,南京海事法院在泰州举行《服务保障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审判情况通报(草案)》(以下简称“审判白皮书(草案)”)专家论证会,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法院等单位的10位专家对审判白皮书(草案)进行了分析论证。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参加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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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庭长童德清介绍了审判白皮书(草案)的起草背景、条块结构、涉船舶海工产业审判相关情况及服务保障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举措等相关内容。

 

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审判白皮书(草案)的总体框架、具体内容、影响意义等发表意见,现场气氛热烈,讨论深入。与会专家表示,审判白皮书(草案)围绕服务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分析准确,措施有力,建议详实,有亮点、有创新、有特色,展现了南京海事法院过去三年服务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丰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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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良芝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级调研员

 

江苏是造船大省,在本次主题教育过程中,工信厅也在不断总结、摸清船舶海工行业长短板,编制了行业长短板清单:一是新能源船舶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二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要不断提高,三是关键核心配套要进一步提高。工信厅近期也研究出台了全省新能源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案。本次拟发布的白皮书充满新意、亮点纷呈,积极服务我省船舶产业发展,作为工信系统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支持、做好配合、加强联络,共同服务我省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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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白皮书很全面,立足法院的优势和特点,通过法院审理的案例分析特点、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本报告第三部分很有特色,按照不同的案件类型针对性地提出建议,针对性强,且都是从个案中提炼的真问题,具有很大的特点和优势。同时,对于船舶建造合同设计费未约定导致的争议、船舶建造逾期交付导致的争议等问题,希望能与参会专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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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跃川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审判白皮书详细梳理了近三年来南京海事法院审理涉船舶海工产业案件的有关情况,总结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内容系统、全面,数据翔实可靠,对涉船舶和海工产业案件的相关问题的概括总结精准到位,提出的司法建议针对性强,客观地反映出了南京海事法院在公正、高效审理涉船舶海工产业案件、服务保障江苏省船舶海工产业的发展上作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建议在案件分类上采取大类分类以便于理解,同时在第三部分“涉船舶海工产业纠纷的问题与建议”上,可以引注具体案例以彰显所提建议的针对性和宝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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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永宏 上海海事法院长兴岛法庭庭长

 

白皮书总体上呈现出几个鲜明特点:一是系统完备的内容架构,二是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三是务实高效的服务举措,四是精准到位的问题建议,既展现了近年来深耕船舶海工产业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也融入了面向未来的法治思考。期待南京海事法院在未来能够继续发挥优势,为长三角地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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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纪福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船舶海工产业审判白皮书数据详实、分析透彻、举措具体,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也是切合实际的,有较高的运用价值和示范作用。江苏船舶海工产业在全国是名列前茅的,白皮书中提到的造船三大指标,江苏连续十四年造船指标位居全国首位。白皮书在前言中讲到江苏的种种优势和有利条件,除了这些,还包括高校人才优势、科研优势等。同时,建议白皮书在点明江苏产业格局时,不仅写明南通,也点到泰州和扬州的情况。南通以海工为主,泰州和扬州市以高技术船舶为主,且泰州、镇江、盐城是船舶海工配套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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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宇 江苏大洋海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对于企业而言,白皮书指导意义大,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强。基于审判情况的统计让我们感受到在处理诉讼案件中不仅可以用审判方式结案,也可以是撤诉、调解等其他方式。在新案件不断涌现部分,对我们提出的指导意见非常有前瞻性,对于企业的具体指导意见是具有深度挖掘的内涵。针对报告也提出以下建议:很多船舶企业建造的涉外船舶比较多,可以适当增加外贸过程中的法律指导和问题分析建议。另外白皮书中可以提及,除了通过海事司法的渠道解决矛盾问题外,其他方面的法治资源还有哪些,帮助企业多元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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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荣 泰州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处长

 

白皮书数据详实,论证充分,问题和建议逻辑清晰。白皮书关于按图施工的表述,我认为不光是按图施工,还有按工艺施工。即使是按图施工,但若是没有按照造船工艺施工,最后也会产生造船的安全质量问题。关于白皮书提到的船舶建造履约问题,船东、船厂、船检三方是相互配合也是博弈的过程,现在很多船厂都是以分包方式进行管理,这方面会出现很多问题,建议压降风险中的建议中增加一个,加强施工入场人员的职业病的体检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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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燕 中国船级社泰州办事处副主任

 

白皮书提到“设计瑕疵、设计错误所引发的赔偿金额常数倍于设计合同标的额”,除了“设计瑕疵、设计错误”引发的设计类纠纷,建议增加“因需满足新生效的法规引发的赔偿”。船舶的安放龙骨时间直接决定着新造船是否需要满足新生效的法规条款,船舶的原有设计是按照现行的法规执行,若安放龙骨时间滞后,没有符合新生效的法规条款要求,特别是重要条款的生效,对船舶的设计、建造成本影响是显著的。同时,对于船舶设计合同的建议方面,建议“需要变更图纸的,船东、船舶建造企业和设计单位对其进行共同确认”中增加“经过船检机构批准情况下”的内容,图纸变更内容首先要得到船检机构的确认,若变更的内容与现有规范法规条款相抵触,导致修改后需再恢复原貌,造成成本无形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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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帅 扬子江船业集团经营一部经营科副科长

 

审判白皮书的编制是基于南京海事法院三年间审理的涉船舶海工产业案件,充分反映出了江苏船舶海工产业集群的发展与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将对船舶海工产业企业的后续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指导意义,从司法实践的专业角度对相关纠纷的处理进行了深度的剖析,对风险防范与纠纷化解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强化了船舶海工产业企业对海事司法职能的认识,使得企业能够依托海事司法的指导和服务保障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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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指出,本次论证会对服务保障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战略作出了更为深刻的解读,使南京海事法院对进一步修改好完善好审判白皮书(草案)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心。李彬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面向未来、面向发展、面向国际化,充分发挥白皮书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的作用。要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高校科研单位的沟通合作,共同汇聚服务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力量。要落实工作要求,充分吸收本次专家论证意见,扎实推进白皮书发布工作,通过白皮书总结经验、提供指引、化解风险,为社会提供专而精、专而新、专而特的高质量海事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