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齐聚海法 共研海商法修改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量:2823

916日下午,《海商法》修改研究调研座谈会在南京海事法院召开,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改课题组负责人初北平教授,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出席会议,研讨会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胡正良教授主持。

 

微信图片_20230920091312.jpg.jpg


花玉军向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表示欢迎和感谢,在简要介绍南京海事法院近年来工作情况后,他表示,《海商法》的修改是海商法学理论和海事司法实务界的一件大事,此次调研座谈会聚焦的内河航运、船舶物权等热点难点问题,与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类型和特点高度契合,面对面的研讨交流对提升海事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希望通过研讨交流为《海商法》的修改贡献江苏海事司法智慧。

 

初北平对与会专家、学者和各界代表表示欢迎,对南京海事法院承办会议表示感谢,在简要介绍目前《海商法》的修改进展和工作重点后,他表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海商法》修改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修法进程进入关键时期,希望在此次座谈会上听取更多来自审判实务部门、行业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海商法》修改任务,并通过修法进一步提升中国航运竞争力。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远洋和沿海运输双轨制设置,内河航运是否纳入《海商法》调整,港口经营人交付货物的义务,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以及商事留置权之间的关系和受偿顺序等议题进行研讨。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胡正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郭萍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蒋跃川副院长分别就相关研讨议题的立法背景、意见征集、修法考虑等进行了介绍,与会代表从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修改方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法律条文的体例安排和具体表述等各个角度发表了意见建议。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李亚林,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筱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南京海事法院干警代表以及来自江苏港口、船舶海工装备企业和律师行业代表近3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