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举措 为南京自贸片区实施提升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量:2826

92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实施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以下简称《十五条举措》)及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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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驰介绍了《十五条举措》的出台背景及具体内容;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建飞主持。

 

出台背景

 

南京自贸片区自2019827日挂牌成立以来,紧扣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功能定位,积极作为先行先试,制度创新成效显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司法保障布局,2021226日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挂牌;202346日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挂牌成立;南京海事法院也于今天设立了南京自贸片区巡回审判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更加夯实、氛围更加浓厚。

 

今年是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南京自贸片区挂牌四周年,也是省市委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的开局起步之年,为了让司法服务再升级,保障南京自贸片区更好担当制度型开放新高地、服务业开放新高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职责使命,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集聚专业力量,联合制定了服务保障南京自贸片区提升战略的司法举措。

 

具体内容

 

一 以政治站位和司法理念双提升,强化司法保障责任担当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南京自贸片区建设大局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共同将护航自贸区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主线,以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保障南京自贸片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更新司法理念,服务南京自贸片区高质量提升发展

 

确立与自贸区提升战略相适应的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公正、高效、便捷的国际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 以司法联动和多元解纷双赋能,强化协同保护服务效能

 

搭建联动平台,实现司法职能协同贯通

 

通过搭建涉自贸区商事海事案件联动平台,建立涉自贸区案件跨域立案和快捷移送机制。依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双层集中管辖机制加强对涉自贸区国际商事案件的联动化解,南京海事法院对涉南京自贸片区海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实现“海地合作”深度发展。


加强专业交流,提升国际商事海事司法能力

 

建立三家法院人才交流、资源共享机制。通过互派青年干警跟班学习,共享学习平台,发挥各自专家委员会的智识支撑作用,提升国际商事海事审判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经验。


集成智审系统,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共建共享

 

对标国际公认的宜商环境评价指标,共同推进智慧法院、数字法庭建设,打造集域外法查明、中英互译、在线身份认证及授权代理见证、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于一体的一站式、融合式诉讼服务平台。


扩容解纷平台,完善国际商事海事多元解纷体系

 

整合三家法院专业调解资源,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推动引入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运物流等与南京自贸片区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合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推动南京自贸片区形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商事海事仲裁体系。


完善流程规范,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效能

 

制定完善诉非对接流程规范,依托“江苏微法院”“法护海江河”等“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在线移送,实现调解协议一键式在线司法确认功能,实现诉讼与非诉讼机制协同联动、有机衔接。


创新审判机制,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以民事诉讼法修订为契机,深化三家法院在管辖制度、涉外送达、司法协助等方面的融合创新。依法办理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承认和执行,探索跨境破产案件的承认与协作。加强涉自贸区案件的司法大数据分析,增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三 以专门法院和专业审判双叠加,增强多维司法保护力度

 

发挥海事审判职能,助力“开放自贸区”建设

 

高效审理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以及江海河联运等多式联运海事海商纠纷,服务保障南京加快建设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妥善化解涉长江南京段港口码头建设、运营、作业等领域矛盾纠纷,服务保障南京“关联港”“无水港”联动发展。加强对涉国际船舶登记、邮轮游艇等新类型案件的调查研究,以精品案例、精品调研成果等形式延伸海事司法供给。


10 贯彻知产全链条保护,助力“创新自贸区”建设

 

完善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的保护,保障南京自贸片区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芯片之城”“基因之城”。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和协调解决机制,建立全过程、多维度、全方位法律服务链,保障自主创新先导区建设。


11 依法稳妥化解金融纠纷,助力“创业自贸区”建设

 

根据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设需求,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形成与重要金融中心相适应的专业金融审判服务体系。大力推进金融司法协同,全面建设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南京样本。打造宁融智诉工作品牌,推动完善区块链存证的标准和规则,打造金融司法科技应用新高地。


12 加强人才权益保障,助力“宜业自贸区”建设

 

妥善审理平等就业纠纷等案件,加强跨境用工司法保护,依法认定海外人才、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的劳动者身份,促进劳动力要素在南京自贸片区自由、有序、便捷流动。


13 促进数据有序流动,助力“数字自贸区”建设

 

依法审理与数据有关的各类纠纷案件,促进大数据与新技术、新领域、新业态深度融合,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创新发展,依法服务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

14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助力“诚信自贸区”建设

 

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破解执行难困境。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构建被执行人信用保护及信用修复激励机制。


15 延伸司法服务,激活先行先试司法指引功能

 

常态化开展“双百”活动,对接企业在创新外贸发展方式、开拓服务业国际市场、发展数字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中的司法需求,为其防范化解“引进来”“走出去”风险提供法律指引。

 

创新亮点

 

一 司法理念再提升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司法工作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江苏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 协同联动再深化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海地合作,实现涉自贸区国际商事海事纠纷的联动化解。通过资源共享、交流互鉴,实现队伍素质、司法能力共同提升,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通过搭建平台、携手创新,凝聚护航南京自贸片区提升发展的法治合力。

 

三 多元解纷再提效

 

在原有的多元解纷平台基础上,通过整合专业调解资源,引入与南京自贸片区产业布局相匹配、解纷需求相适应的专业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推动形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商事海事仲裁体系。通过制定完善诉非对接的流程规范,进一步提升多元解纷机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