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丨船上“枫”景:渔民身边的“温情法庭”
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量: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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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法官,跟你说了也可能不明白,原告用手搬油顶就是违规操作!” 为查明事实,化解当事人的疑虑,近日,南京海事法院到船上就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实地勘察,还原现场,以深入一线、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群众认可,找到了解决纠纷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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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是被告王某经营的苏赣渔某某号渔船上的船员,随船出海从事捕捞,一日,渔船突然出现故障,遂在海上抛锚修理。在更换油顶过程中,王某在驾驶台启动发动机,以转向提供动力。李某在船尾甲板配合,手抬油顶放置时被挤伤。李某主张王某赔偿各项损失,二者未协商一致,李某提起本案诉讼。王某抗辩是李某无视劝阻、违规操作,其上驾驶台启动机器前,告知李某不要动,李某擅自操作,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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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弄清船舶机械工作原理,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划分责任,消除当事人疑虑,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了船上。原被告在现场分别演示模拟,将事发过程尽可能呈现出来。勘验后,承办法官就地开庭,及时将无争议事实予以固定,原被告在充分阐释观点后,均同意法官进行调解。此次巡回开庭,架起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连心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