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战略协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量: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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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日,正值第20个中国航海日,南京海事法院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等11家协作单位,在南京共同召开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战略协作推进会。副省长夏心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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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心旻指出,近年来我省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工作深入推进,在保障重大水运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水运法治环境、排查化解矛盾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部署安排,用足用好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工作机制,围绕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运效能、推进水运绿色化发展、培育壮大航运市场主体、打造安全稳定的水运发展环境等重点任务加强法治服务,形成推动“水运江苏”建设的法治合力,为我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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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道虎指出,从2020年“四方协作”到如今的“1+10”模式,在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协作机制框架下,各协作单位秉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在推进海洋治理、服务水运发展、推动海事纠纷源头治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下一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更好发挥职能优势,充分释放协作效能,推动联动保障“水运江苏”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江苏实现水运大省到水运强省的重要跨越,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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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南京海事法院先后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江苏海警局等10家单位,协同推进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会上,发布了五年来11家协作单位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纠纷化解、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的具有江苏特色、海事特点的11个典型案事例。

 

为推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配的现代化水运体系,本次会议,11家协作单位共同商定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联动保障“水运江苏”建设的具体举措》,致力以高质量法治护航水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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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港口集团、南京海事法院五家单位围绕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作现场交流发言。

 

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以及11家协作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特邀企业代表和特邀调解组织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