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海事海商法律公益服务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部分来源南京海事局 浏览量:5911


为更加高效、便捷向船员及小微船企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海事局、南京市司法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成立全国首个海事海商法律公益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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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员及小微船企面临的法律问题和纠纷也日益增多,部分船员面临船员权益保护法律途径维权困难的问题。南京海事法院发出设立保护船员船企权益公益法律组织的倡议,与各协作单位共同推动成立南京海事海商法律公益服务中心,打通船员及小微船企法律服务渠道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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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依托南京海事法院、南京市司法局、南京海事局、南京仲裁委等单位的法律专业优势和资源,以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培训力量,形成多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为船员权益保护中心以及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以实际行动擦亮了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惠民品牌。

 

南京海事海商法律公益服务中心可受理法律咨询、一站式解纷、多元化解纷等三大类事项,受案范围覆盖船员劳动、劳务合同、工伤保险认定、水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多个方面,通过构建实体平台、搭建网络平台、实施便民措施、优化服务衔接机制等举措,在线下及线上为船员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公益服务。

 

01  公益服务受案范围

 

中心目前受理三大类案件:

 

A类(法律咨询事项):船员劳动、劳务合同、工伤保险认定、与船员相关的船舶优先权纠纷。     

 

B类(一站式解纷事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C类(多元化解纷事项):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水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海事侵权纠纷、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船舶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纠纷、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

 

02  法律公益服务对象

 

1.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伤害,以及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船员;

 

2.由于天灾人祸,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船员;

 

3.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及劳务合同纠纷等事项的船员;

 

4.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抚养费的船员及其家属;

 

5.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生活仍然困难的船员;

 

6.因公牺牲干部职工遗属、工亡职工家属,且与在宁航运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船员;

 

7.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船员;

 

8.其他与海事海商、航运物流等纠纷有关的个人、小微企业等。

 

符合公益服务对象第1-7的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在遇到A类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中心可向南京市司法局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符合公益服务对象第8的当事人在遇到BC类事项时,可向中心提出协商、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协助申请。通过中心初审后,将由优秀律师后续提供法律服务。

 

03  联系地址及电话

 

工作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

 

热线电话:025-83520600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1:3014:00-17:30

 

中心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优先向在宁注册船企、发证船员 

提供公益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