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治报】头版丨法为帆 逐梦行——写在南京海事法院成立五周年之际
发布时间:2024-12-06 浏览量: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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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为帆 逐梦行

 

写在南京海事法院成立五周年之际


通讯员:许晨、汪雨萱

 

汇通江淮之气概,畅达黄海之辽阔。江苏是海洋大省、港口大省、造船大省,是“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叠加区。顺应时代呼唤、人民期盼。2019年12月,南京海事法院应运而生。

 

五年,砥砺奋进;五年,勇毅前行。海事审判“第一案”,第一起扣押外籍船舶保全案,第一本海事审判双语白皮书;海事审判工作连续三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5个案例入选“国”字号典型案例,10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案例,1篇文书、1场庭审入选全国法院“双百优”;收案量跃升至全国海事法院第二位……一项项成绩,印刻“耕海人”开拓实干的足迹。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唯一新设海事法院、江苏唯一新设专门法院,南京海事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建设,坚决扛起专门法院职责使命,为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护航——扛起使命担当

 

2022年7月,一艘外籍油轮因收货人拒绝提货,在连云港港滞留。韩国STO租船公司主动放弃国际仲裁,到南京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新加坡当事人积极应诉,43天即促成和解,让滞港两个月的油轮安全卸载并重新启航。


伴随着挪威船东放弃伦敦仲裁案等20余起海事案件外方当事人,主动选择或者变更管辖到南京海事法院诉讼,南京海事法院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步伐更加坚定。

 

开放是江苏发展的鲜明特质。五年来,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己任,护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助力RCEP高质量实施,加大自贸试验区海事司法政策供给,共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案件793件,涉及58个国家和地区。在一起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中,南京海事法院准确查明并适用墨西哥法律作出判决,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5个查明和适用域外法典型案例。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海事审判就跟进到哪里。今年7月,法治护航“水运江苏”建设战略协作推进会召开,15条工作举措、11个协作典型案事例,构筑服务保障“水运江苏”建设的法治合力。

 

9月,一场码头“腾退战”打响。一边是被执行人无力清理的荒废码头,一边是亟待推进的50亿新能源海洋工程项目,江苏法院联动护航蓝色经济。截至目前,南京海事法院已高效审结涉及货物运输、船舶海工制造、港口航道疏浚、码头建造等海事案件3497件,有力护航江苏现代化水运体系建设。

 

领航——推动改革创新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亲历者与实践者,南京海事法院将传承与创新镌刻进成长脉络。

 

3月26日,南京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在海上非法采砂并运输至江苏境内售卖的刑事案件,当庭判决两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同时判决将海砂拍卖款中的溢价部分依法作为生态修复金,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

 

这是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刑事案件试点管辖工作以来首次受理的海事刑事案件,标志着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同年,南京海事法院审理全省首例以跨省异地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以“劳务代偿”还清“生态欠账”,入选“两高”联合发布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九大典型案例。

 

跳出定式,集聚成势。

 

签署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协议、共同保护东海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框架协议,南京海事法院推动裁判标准一体化,打造“海海协作”新模式;与派出法庭所在地中院联动,对接融入“船老大调解工作室”,打造“海地协作”新样板。

 

从2020年的四方协作,到如今的“1+10”模式,一年聚焦一个主题,涌现出一批鲜活的案例。从长江大保护到滨海湿地保护,无处不在的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身影,携手共护一方安澜。

 

从设立第一个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全省首个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到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星网铺就,“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南京海事法院勾勒出一幅绚丽的海上“新枫景”!

 

五年来,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参与诉前化解案件1100余件,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款、挽回损失近1.6亿元,让涉海群众司法获得感可触可及。

 

远航——锚定一流目标

 

作为全国最年轻的海事法院,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一流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在2021年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先后出台100余项规章制度,填补制度空白,以制度管案、管权、管事、管人。

 

坚持将高水平审判质效作为检验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标尺,南京海事法院开展审判数据会商、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案件讲评,建立诉讼流程“五个一次有效”工作机制,开展“庭审实质化改革”研讨,探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集中审理,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

 

为加强海事司法理论和实践前沿问题研究,南京海事法院高质量承办第三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全省海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浓厚的学术调研氛围下,干警撰写的280余篇文章在重点期刊发表,南京海事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强化精品审判“硬支撑”。

 

人才培养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为更好适应海事审判专业化、国际化需要,南京海事法院明确“懂法律、懂外语、懂海洋、懂贸易、懂航运”复合型海事审判人才培养目标,实施“海法菁英”培养计划。与7所高校签署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共建协议,与大连海事大学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组建青年调研人才库,常态化开展办案竞赛、“七个一”调研评比,定向培养高层次海事审判人才。全院先后涌现出1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主动融入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南京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建成“点对点”船舶执行查控系统;研发推广“法护海江河”智能化平台;执行干警化身“主播”带领网友“云看样”。推进法治园区建设,南京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涉外商事海事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如火如荼,派出法庭新址陆续启用,扬帆新程!

 

深蓝无垠,向海图强。站在新征程上鉴往知来,南京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努力打造全国一流乃至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海事法院”目标,坚决扛起海事司法责任担当,加快建设现代化专门法院,全力打造海事司法新高地,为高水平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江苏图景贡献海事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