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海事行政争议提供新解法——全省首家海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在连云港成立
发布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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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前端化解机制,推动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格局,12月11日,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司法局在连云港市联合成立连云港市海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军,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四处处长顾树勇,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筱清,连云港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桂军,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洪宝参加活动并讲话,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商晓东主持活动。
海事行政争议类型复杂、专业性强、当事人矛盾大、多发群体性诉讼,如果不能妥善化解纠纷,容易引发信访风险。在连云港设立海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并在当地聘请6名特邀调解员,汇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社会治理。通过搭建“一站式”海事行政纠纷多元调处平台,实现海地法院、法院与政府部门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切实把“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落到实处。
活动期间,三家单位还联合邀请连云港海事局、连云港海警局、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等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探索实践海上‘枫桥经验’,推进海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主题的座谈交流。座谈环节,南京海事法院通报了近年来海事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与会人员针对行政执法中遇到海域使用权的规范使用问题、“三无”船舶认定难等执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下一步,南京海事法院将依托连云港市海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进一步增强府院联动实效,利用好南京海事法院的专业优势、连云港市中院和连云港市司法局的地缘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海事行政争议,以海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小切口”写好助推海洋经济发展的“大文章”,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