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2025)苏72执恢2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肥龙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季朝萍、陈宏伟港口作业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苏72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2021)苏72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2023)苏72执异8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合肥龙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季朝萍、陈宏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季朝萍,女,汉族,1963年6月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23196306030960,住安徽省霍邱县河口镇永安社区10-065号。
被执行人:陈宏伟,男,汉族,1990年11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23199011100611,住安徽省霍邱县叶集镇绳铺村桥头组42号。
二、执行标的
人民币4702438.43元。
三、悬赏金额及条件
凡提供被执行人季朝萍、陈宏伟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若经核实信息真实有效,以先提供者为准;联名提供的,自行协商分配。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25-85359692
025-85359628
025-85359635
本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特此公告
南京海事法院
2025年7月3日
悬赏公告
(2025)苏72执恢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安祥与被执行人郭余炜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2)苏72民初7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郭余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胡安祥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郭余炜,男,汉族,1993年10月1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28119931011275X,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橡树湾邸551号2901室。
二、执行标的
人民币145000元。
三、悬赏金额及条件
凡提供被执行人郭余炜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并协助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一年内,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若经核实信息真实有效,以先提供者为准;联名提供的,自行协商分配。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京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25-85359692
025-85359628
025-85359635
本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特此公告
南京海事法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