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量:19090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现就恢复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区域办理有关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停留时间。

3.请主动出示身份证、行程码、健康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不得进入,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jsfy.gov.cn/)和“江苏微法院”、“江苏微解纷”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提倡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三、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诉讼服务窗口现已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迁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大门。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南京海事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