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72民初113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量:3961

当事人:通州区五接镇燕熔钢结构件加工厂

陈祥、陈德华: 本院受理(2024)苏72民初113号原告通州区五接镇燕熔钢结构件加工厂与被告陈祥、陈德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通州区五接镇燕熔钢结构件加工厂就(2024)苏72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南京海事法院刊登日期:2024-07-26查询页: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