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集中轮训丨李玉明院长作“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案件裁判方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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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南京海事法院举办全员集中轮训第六讲。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明围绕“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案件裁判方法”,为全院干警进行专题授课。
李玉明结合审判实务,围绕诉讼风险分配、民事诉讼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等相关法律概念进行阐释讲解,指出,海商事案件中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裁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法律规则、证据标准与裁判思维的有机结合。他从证明责任分配的动态化、电子证据认证的技术化、“不知条款”效力认定的实质化、诚实信用原则的量化适用、裁判思维的国际化、注重技术与法律的融合、树牢正确司法理念与价值导向等七个方面总结海商事案件中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裁判方法。
李玉明强调,面对该类案件,法官必须坚守法律真实优先、客观真实为补充的裁判理念,严格遵循递进式裁判思维流程,以要件事实举证责任分配为基础法定依据,灵活运用分层级证明标准、间接证据链+经验法则破解证据缺失难题,同时通过完整公开的心证说理,消解当事人的合理质疑。裁判过程中,必须严守法律边界,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机械套用证据规则、无视行业交易惯例等裁判误区,精准匹配案件类型与裁判方法,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