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航海日 开启海事法治新征程|江苏召开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量:2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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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是第17个中国航海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推进会在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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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高云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运行一年来在服务海洋经济、加强海洋治理、提升海事司法执法效能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指出,协作主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四家单位基础上,增加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江苏海警局、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等七家单位,从原有“四方协作”拓展到“1+10”模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协作格局,必将有力推动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费高云强调,当前全党全国人民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全省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强化合作意识,多谋务实之举,在新的征途上推动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是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创新举措、是落实省委向海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是提升海事司法执法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和完善海事司法执法协作工作。

二是加强联动配合,不断健全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坚持“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原则,深化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立足各部门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强化工作协同;深化纠纷化解协作机制,拓宽海事纠纷化解渠道,推动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衔接;深化案件处理协同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海事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科技共享应用机制,做优海船、渔船在线查控平台,依法推动船舶、港口、集装箱、涉海企业名录等互联互通,实现现代科技与海事司法执法工作深度融合。

三要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高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的实际效能。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维护好国家海洋权益;深入研究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保障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护航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把“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进一步融入涉海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开展好涉海领域社会治理;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践行好法治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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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嫒珍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观看了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为主题的微电影《北极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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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以《携手同行 兴海强国》为题,对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工作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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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局局长、二级巡视员葛同林,江苏渔港监督局副局长谈龙飙作为协作单位代表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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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与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严冬,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孙卫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省水利厅副厅长韩全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建军,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党委委员、副总站长蔡锦明,江苏海警局副局长许太伟签署《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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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江苏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战略协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进一步推广南京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的经验做法,四家协作单位决定在沿海、长江、大运河沿线增设11个一站式解纷中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汝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伟,连云港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继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嫒珍,南京海事法院李后龙院长,李彬常务副院,政治部主任闵星共同为4个一站式解纷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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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在交通、海事、渔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海事法院开发了船舶在线执行查控平台,大幅提升船舶查控效率。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协作单位决定建立港口货物执行查控平台。费高云书记、陆永泉厅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孔海燕,朱汝明局长,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俊,李后龙院长共同开通港口货物执行查控系统。

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及11家协作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企业代表、特约监督员代表、特邀调解员代表、协助执行员代表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