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日志丨三去枝江 风雪执行路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量:6013

他们是“踏浪而来”的“海上法官”, 

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他们风雨兼程、披星戴月,

在情与法的碰撞中,

为公平与正义注入温暖和力量。

他们用执行路上的全力以赴,

铭刻下“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的

铿锵步履。

今天,让我们跟着执行干警的日志,

一起踏上风雪执行路。

 

1219日 周二

 

南京昨天下起了大雪,伴着寒潮,凌晨5点,寒意刺骨。当大多数人还在温暖的梦乡里酣睡,我们已经动身准备前往湖北省枝江市开展这次的执行行动。以前总羡慕别人背着国徽去开庭,今天我们也带着法徽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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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枝江,薪酬难付起争执

 

这是我们第三次前往湖北,在火车站等待发车,大家又回忆起几个月前第一次执行该案子的场景。申请执行人江苏某能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某航运公司船舶物料与备品供应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欠付燃油款达千万余元未偿还,申请执行人申请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船舶。20237月,在获知船舶位置信息后,我们迅速赴湖北省宜昌市异地执行,成功扣押“巨航36”“巨航37”两轮,允许其完成本航次后,移泊至枝江市某码头进行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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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扣押进行的并不顺利。两船尚有14名船员,因被执行人长期拖欠劳动报酬,船员声称“不拿工资,绝不下船。”被执行人因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船员工资。在此情形下,申请执行人为推动船舶拍卖变现清偿债权,主动提出为船员先行垫付部分工资,但船员仍坚持主张全部工资,拒不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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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去枝江,立案窗口开上船

 

船舶越晚启动拍卖,价值贬损越大、看管费用越多,既影响申请人实现胜诉债权,也会降低被执行人偿还能力,更不利于船员早日获得劳动报酬,对各方当事人可以说是百弊而无一利。囿于船舶停靠于湖北省枝江市,山高水远执行工作开展难度大,我们一边抓紧推进船舶的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一边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引导在船船员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但船员多以重庆、贵州家乡方言交流,远程沟通的效率和效果不尽人意,迟迟没有船员向法院申请债权登记来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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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债权登记截止日期一日日临近,为保障船员权利不因超期而失效,我们与立案庭沟通协调后,二到枝江市“送法上船”,同时为下一步的强制执行预案进行风险排查。带着为船员准备好的债权登记申请书模板,以法以理详细告知债权登记制度的法律规定、申请流程、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等等,用心用情现场指导船员们提交了债权登记的相关材料,把立案窗口开到了船上,送到了人民群众身边。14名船员虽递交了债权登记申请,但仍态度坚定,不肯离船。

 

126日,“巨航36”轮、“巨航37”轮以1116.5万元顺利溢价拍卖成交,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有了希望,被执行人清偿债务有了方向,船员们的工资报酬有了保障,敦促船员离船向买受人交付船舶迫在眉睫。

 

三去枝江,释法明理宽人心

 

随着火车的鸣笛声,7点,我们正式开启三去枝江的行程。趁着车上人少,大家先集中在一起捋工作思路,高铁车厢瞬间变成了会议现场。一行人“不敢高声语,恐惊车上人”,轻声商定执行策略,细化执行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高效讨论着如何在保交船前提下最大程度保障船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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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前,局里也就这个案子开了多次研判会。“根据此前与船员们的多次接触,他们各有想法但态度统一坚定,诉求不容易改变。” “两船靠码头但外侧就是长江水,一旦在船上采取强制措施产生对抗容易造成人员落水……另外船上有两名女性,一名超60岁的船长,风险性较高,最好能够实现船员自愿离船。” “要把船舶拍卖款和已知产生的费用梳理清楚,让船员对后续钱款的分配情况能有所预期。”“跨省异地执行要提前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请求支持配合。”正是全局干警开展“头脑风暴”,认真研判分析,集思广益,才有了这次的实施方案。

 

车窗外雪景换了又换,越过山川、跨过河流,因大雪晚点的高铁,终于抵达800公里外的枝江市。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提交异地执行申请,枝江法院协助我院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警力、警车支持,两院迅速形成强大执行合力,携手共破执行难题。

 

下午3点,我们在船舶停靠码头的岸上会议室进行谈话。在完成法律文书送达,释明各自权利义务后,根据预案和现场情况,采取分头行动、逐个突破的策略,开始攻坚本次交船的关键问题——船员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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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召集两船较有威望的船员代表(船长、轮机长)进行谈话,告知他们船舶顺利高价拍卖,买方已付款,现在两艘船有了新的主人,今天务必要把船移交买受人,否则非法占据船舶造成损失可能会面临索赔,构成妨碍执行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四人并不为所动。见状,我们决定转变突破方向,通知全体船员到会议室参加谈话,详细介绍了船舶拍卖总价款、已知的债权金额和可供分配的船款金额,告知了债权登记的进展情况,再次讲解了追索工资与船款发放、债权登记的关系,解答了“为什么账上有钱不能发”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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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入职两个月工资很少,船卖了这么多钱我只想拿到工资再找别的工作,不想在船上继续待着了。”“债权登记确认需要多长时间,我们想知道还要等多久能拿到钱?”“法官我知道你们是为我们好,我们很苦很不容易,不懂法律,不是故意赖在船上的,实在是没有办法。”……谈话间,陆续有几个在船工作时间短的船员开始发声,船员对我们的信任度逐渐增强。

 

趁热打铁,我们分头行动,一对一的与船员讲法律、讲情理、析利弊,告知船员申请执行人愿意垫付1万元作为预支工资帮助船员返乡回家。终于在晚上7点,14名船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愿意接受1万元垫付工资款后离船。晚上9点,最后一名船员签字收款,收拾行李准备下船回家。至此,“巨航36”轮、“巨航37”轮终于移交买受人。

 

1220日 周三


星月,朝阳。又是凌晨5点,与来时候的忐忑不安不同,踏雪行千里,虽是疲惫,但心里的这份踏实与安心让我们轻装上阵,踏上归途。近半年来处理这起案件的一幕幕从眼前闪过,法律尊严不容挑战,强制执行不容抗拒。正是大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真心为民执法、用耐心送法上船,才能将风险化为无形、隐患消于未起,把案件中隐藏的民生问题顺利化解,最终取得四方共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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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1229日 周五

 

2023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该案申请执行人专程从镇江赶到我院,当面送来锦旗感谢我院依法执行护航企业生产经营,这也为这一年的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新的一年,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以能动执行践行“公正和效率”主题,开展好“小标的 大民生”执行行动,做好“江海行 护民薪”专项行动,把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执行案件,接续奋斗、砥砺前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海事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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