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袁迎丽)
发布时间:2026-05-14 浏览量:103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公开,我院将执行案款发放给案外人的情况公示如下:

案号:(2024)苏72执恢95号

原应领款人:本案被执行人倪锋的妻子袁迎丽(案外人)

实际领款人:本案被执行人倪锋的妻子袁迎丽(案外人)

领款金额:230500元

领款理由:案涉拍卖房屋所得拍卖款为461000元,因案涉拍卖房屋系被执行人倪锋与其妻子袁迎丽共同所有,故应将案涉拍卖房屋所得拍卖款的一半230500元发放给案外人倪锋的妻子袁迎丽。

联系方式:钱建国  025-85359628、025-85359709。

特此公示。